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100學年度招生<檔案下載>

靜宜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100學年度招生
100學年度招生重要日程資訊可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查詢。
報名日期:100.02.10(四)- 02.22(二)
報名資料繳件截止日:100.02.23(三)
列印准考證:100.03.07(一)
口試日期:100.03.13(日)
放榜日期:100.03.24(四)
檔案下載:
100學年度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簡章附件.doc(含工作經歷表、外國學歷切結書、交通資訊、推薦函、個人資料表、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招生說明會

靜宜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100學年度招生說明會
http://www.emba.pu.edu.tw/
場次一:
時 間:100年01月25日(二)晚上6:00
地 點: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3樓教育訓練室
地 址:台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大觀路6號
活 動 剪 影
場次二:
時 間:100年02月11日(五)晚上6:00
地 點: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甲幼獅一廠
地 址:台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九路27號
活 動 剪 影
場次三:
時 間:100年02月19日(六)上午10:00
地 點:靜宜大學主顧樓313教室
地 址:台中市沙鹿區中棲路200號

靜宜EMBA100學年度招生說明會 企劃書
招生說明會邀請函與報名回函
招生說明會 交通資訊
請有意願出席本專班100學年度招生說明會之民眾,於各場次辦理前3天,回傳報名回函至靜宜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傳真電話:(04)2652-7273、或以mail方式傳送至swhsu@pu.edu.tw

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畢業相關

歷年研究生論文一覽表
論文及指導教授申請表
學位論文申請表
研討會參與證明書
碩士論文題目更換申請書
論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更換申請書
碩士論文口試時間更改申請表
碩士論文口試取消申請書
碩士論文光碟版製作方式
離校行政程序注意事項

社會工作實習

社會工作實習
實習生
實習申請書
實習機構申請表
實習機構同意書
在職生申請原機構實習申請表
實習計畫書格式
學校督導
團督記錄表
機構督導
機構實習評核表
實習保險
實習保險相關事宜
保險內容
保險切結書【範本】
保險金申請書

課程架構表

<課程規劃>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課程內容
本系為確使研究生具備理論思考與實務服務能力,依據社會工作研究者必備之專業基礎能力,提供社會研究方法、社會工作理論、社會工作實習(一)(二)、論文寫作課程等核心必修課程。透過理論訓練與實習操作,訓練學生成為兩者實力兼備的研究、服務者。
<課程架構>
課程架構表

靜宜(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98學年度入學...<必修科目14學分>
社會研究方法(6)
社會工作理論(3)
社會工作實習(3)
論文寫作課程(2)
選修科目依系所開之課表選修之畢業總學分:32
http://www.swcw.pu.edu.tw/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各學系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系所名稱: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2.身分別:在職生
3.名額:16
4.報考條件:
一、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
三、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請參閱簡章第6 頁)。
四、除須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外,並須累計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詳第29 頁錄取原則一】,工作年資計算至民國100 年8 月31 日止(不限定在同一機關服務,且不要求現仍在職)。
但考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不得抵充。
5.考試項目:
一、 筆試(佔40%)社會工作
二、 書面審查(佔20%)研究計劃書、自傳、個人著作、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料、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現職主管
推薦書等。
三、 口試(佔40%)
6.總分計算方式: 筆試×0.4+書面審查×0.2+口試×0.4
7.滿分:100分
8.總成績相同時排序:(1)社會工作(2)口試(3)書面審查
9.備註
一、修業年限:二至六年。
二、畢業學分:38 學分(含畢業論文6 學分)。
三、開課時段:
1. 週一~四18:05-21:40。
2. 週五13:10-21:40 或週六全日(以此時段為主)。
四、書面審查相關資料一份,請於報名時繳交。
五、入學後若有需要,得視個別學歷背景核定補修若干學士班學分。
六、筆試及口試於3 月13 日(星期日)同一天舉行,先參加筆試再舉行口試,口試應報到時間及地點請於3 月7 日上網參閱口試說明(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http://alcat.pu.edu.tw/~signup/index.html)
10.洽詢電話:(04)26328001-17024 辦公室地點:任垣546

考試科目及節次

【碩士在職專班考試時間表】:100年3月13日(星期日)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08:30~10:10 社會工作(筆試)
2.10:40 起(口試)
註:口試應報到時間及地點請於3 月7 日上網參閱口試說明(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http://alcat.pu.edu.tw/~signup/index.html)。

考試日期及地點

(六)考試日期及地點:
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含在職專班)
1.考試日期:
筆試與口試於100 年3 月13 日(星期日)同一天舉行。
2.考試地點:
設於本校,試場分佈將於考前二日公佈於本校網頁:http://web.pu.edu.tw/~pu1470/admissions/examb2.php,考前一日下午三時至五時開放查看試場。

考生自行列印准考證

注意事項:(碩士班)
列印日期 100 年3 月7 日(一)起
列印網址(輸入身分證字號即可登入系統列印)
http://alcat.pu.edu.tw/~signup/index.html

(五)考生自行列印准考證
注意事項
1.本校不再另行寄發准考證。
2.考生於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含繳交報名費及寄送資料)待資格審核通過後,方可上網列印准考證。
3.准考證請妥善保存,考試當日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前30 分鐘至試務中心申請補印。
4.准考證限於本考試時使用,本次考試結束後不再提供列印或申請補。

報考"在職專班者"需檢附資料

報考在職專班者:
(一)中文系、社工系、觀光系、管碩專班、資碩專班指定之審查資料:請依報考系所指定之書面審查資料備齊相關文件。
(二)需檢附資料:(報名表及下列資料)
1.工作經歷表:如附表二,可自行上網下載。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依自行填寫之「工作經歷表」備齊各項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期間之起迄日期)。

(三)繳交報名費, (四)郵寄報名資料

(三)繳交報名費: 社工與兒福系碩士在職專班(社工系)
收費方式:
一階段收費(同一日筆試及口試)$1500元
繳費期間:
100.2.23 下午3:30 以前
繳費方式:
憑列印之報名表上「報名費繳款帳號」至全國銀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或至第一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持第一銀行金融卡者免手續費)
(四)郵寄報名資料
a.【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考生完成網路報名後即可列印:報名表、繳費單、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b.【繳交之資料及證件,一概不予退還】
1.將「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貼於B4 規格信封,依各項報考身分、資格,備齊相關文件資料依序裝入。
2.以掛號郵寄至本校(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於17:00 前親臨本校註冊組(文興樓2 樓)送交報名表件(收件當場不予審核或檢查報名表件)。
3.如表件不全、資格不符或逾期而遭退件延誤報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4.除下述1~11 項考生外,其餘考生不需寄送報名表件,只需完成網路報名與繳費即完成報名手續。

靜宜大學網路報名系統

(一)網路填資料
碩士班(含在職專班)【一律網路報名】靜宜大學網路報名系統 http://alcat.pu.edu.tw/~signup/index.html
【報名日期】
報名系統開放時間 100年2月10日中午12:00
報名系統關閉時間 100年2月22日
報名資料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100年2月23日
第一階段 繳費截止日期 100年2月23日下午3:30
第二階段 繳費期間 100年3月24日中午12:00 至30日下午3:30
(二)列印報名表
親筆簽名:【僅第5 頁1~11 項考生才需寄件】
報名資料填妥後請列印報名表,確認無誤後,於報名表左下方「考生簽名」欄親筆簽名,再連同需檢附資料一起郵寄。

靜宜大學100學年度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靜宜大學100學年度碩、博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http://web.pu.edu.tw/~pu1470/research/rgen/100/100rpaper.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