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各學系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1.系所名稱: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2.身分別:在職生
3.名額:16
4.報考條件:
一、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或軍警學校獲有學士學位者。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
三、具有同等學力規定之資格,符合「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請參閱簡章第6 頁)。
四、除須具前列任一款應考資格外,並須累計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詳第29 頁錄取原則一】,工作年資計算至民國100 年8 月31 日止(不限定在同一機關服務,且不要求現仍在職)。
但考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不得抵充。
5.考試項目:
一、 筆試(佔40%)社會工作
二、 書面審查(佔20%)研究計劃書、自傳、個人著作、工作經歷等相關資料、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現職主管
推薦書等。
三、 口試(佔40%)
6.總分計算方式: 筆試×0.4+書面審查×0.2+口試×0.4
7.滿分:100分
8.總成績相同時排序:(1)社會工作(2)口試(3)書面審查
9.備註
一、修業年限:二至六年。
二、畢業學分:38 學分(含畢業論文6 學分)。
三、開課時段:
1. 週一~四18:05-21:40。
2. 週五13:10-21:40 或週六全日(以此時段為主)。
四、書面審查相關資料一份,請於報名時繳交。
五、入學後若有需要,得視個別學歷背景核定補修若干學士班學分。
六、筆試及口試於3 月13 日(星期日)同一天舉行,先參加筆試再舉行口試,口試應報到時間及地點請於3 月7 日上網參閱口試說明(請自行至報名系統列印:http://alcat.pu.edu.tw/~signup/index.html)
10.洽詢電話:(04)26328001-17024 辦公室地點:任垣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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